复,如需要现场维修,必须委派合格的维修人员在**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备件供应:提供货物的备品备件,并能保证采购人能够及时买到货物所需的备
品备件和易损件。
(*)当质量保证期满后仍然能及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保证*配件配件供应不得高于
市场价。
*、履约验收: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通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
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项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标准:太阳能路灯设备技术要求达到文件要求。
(*)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
(*)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验收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
书的参考资料。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资格证明文件:
(*)统*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其他能够反映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
行名称等)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符合****法实施条例第**条要求的承诺函;
*、投标货物技术规格及偏离程度
项目名称:****县乡村振兴局****年道路基本照明项目
项目编号:*************
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符合、优于、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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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高*米,主灯悬挑长*.*米,仰角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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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主灯具结构均为*体化***光源,压铸铝壳及钢化玻璃透光罩,灯罩防护等级****,维护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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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电池组件:锂电池****(*.**)、路灯输入电压***。太阳能板功率不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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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
(*)灯杆:优质****钢板经模压成型,灯杆表面热镀锌处理后表面聚脂粉体涂装(白色);灯杆壁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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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角:太阳能电池板与地平线倾角为**°,偏西*°安装。(*)路灯杆内穿线,各出线孔处要有橡胶套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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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方式:照明系统每天工作*.*小时,保证连续阴雨天数*天提供照明,*个连续阴雨天之间的设计最短天数为**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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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方式:在主要道路及巷道边缘*.**(*.*)米处,采用“之”字型布置。杆间距约为**米,交叉口路段路灯间距可作适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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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灯头采用***,亮度不得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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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源:采用大功率高亮度***灯,单颗大于**,芯片光效不低于*****/*,整灯光效不低于****/*,色温*****~*****,显色指数≥**;直流控制,驱动效率≥**%。寿命不低于*****小时,灯在燃点*****时,其光通维持率不低于**%,在**℃±*%环境温度下(**)控制系统:采用自动控制,控制方式为时、光、分时全自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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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风:太阳能组件:保证能承受当地的风速而不至于损坏,电池组件支架与灯杆的连接,使用螺栓固定连接。灯杆和基础:路灯灯杆和基础的抗风设计,相关的电池板高度、面积、倾角及灯杆结构等能保证当地最大风速时太阳能路灯灯杆的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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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温不超过**℃;防护等级不低于****,灯头采用***,亮度不得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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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太阳能路灯为*****,不可用路灯、太阳能电池板作为接闪器;用金属灯柱兼作接闪器和引下线;路灯基础钢筋笼在-*.***以下其钢筋表面积太于*.***时,可作为防雷接地体。否则应增加人工接地极,接地电阻≤**欧,必要时将接地体连接。接地做法同*般路灯;在路灯控制器内设置***(瞬态电压抑制)防雷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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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不足可续填,须逐条填写。
*、表格中的产品名称须为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名称,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
文件技术参数、指标做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应按投标产品实
际情况填写,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明标中体现过的任何图、表、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不得在暗标中重复
出现。
*、技术或服务方案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供货方案及保障措施、安装调试方案及保障措
施、售后服务等)
*、商务响应(仅限于标注★号的商务条款)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
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